- 您好!欢迎进入凌华教育网
-
手机版公众号 服务热线:18767628882
【热点背景】
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指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一时引发了全民关注,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指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行为。这是长生生物自2017年11月份被发现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规定后不到一年,再曝疫苗质量问题。
2018年7月24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高某芳等15名涉案人员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长春新区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2018年8月3日,深交所发布多个公告,经查明,高俊芳、张晶在作为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蒋强华、刘景晔、张友奎、赵志伟在作为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存在违规行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拟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1.给已经接种的用户带来身体健康方面的隐患
2.伤害老百姓对疫苗的信任,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3.破坏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
4.对法律法规的无视和践踏,极大程度了破坏了中国的法治建设。
1. 有关部门及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加大处罚力度,例如建立一次违法终生禁入行业等制度,让违法者倾家荡产,真正让制度发挥强大的震慑作用。
2. 扩大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媒体监督,以监督倒逼制度的落实。尽管在疫苗信息的披露上需要格外谨慎,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拒绝监督。如果依然听任疫苗在一个高度封闭的体系中运行,公众当然不可能知道更多。
3. 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督,监管责任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制度再完美,也需要人去落实。监管本身就处于利益纠缠的前沿,无论是不负责任的失职失察,还是心存恶念的利益输送,均可能彻底葬送监管。因此,除了理顺流程、严密制度外,还需管好管疫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