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63名)2023年黄岩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8-02    凌华教育
  • 为推进“和合城·幸福里”现代社区建设,进一步充实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黄岩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人员性质

    专职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等从事党建和社区服务管理工作,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专职管理的就业年龄段的全日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黄岩区计划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63名,其中东城街道22名、西城街道22名、北城街道4名、新前街道15名。具体的岗位分配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黄岩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如下:

    1.黄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hy.gov.cn/)。

    2.“黄岩民政”微信公众号。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hy.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发布平台,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三)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品行端正、服务意识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精神,事业心责任感强;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具体资格条件以附件1《岗位一览表》为准。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黄岩户籍指具有台州市黄岩区常住户口的人员,黄岩生源是指2023年毕业的且生源地为黄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1年、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3.面向黄岩区专职网格员、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网格管理岗临聘人员、社区矫正工作者、城市社区“两委”非专职成员定向招聘岗位,须在相应岗位工作满2年,近3年获得过一次以上年度考核优秀,目前仍在岗。专职网格员、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网格管理岗临聘人员获评与网格工作相关荣誉的(乡镇街道级以上荣誉),等同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二、报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9时—8月16日17时。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14日9时—8月17日17时。

    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确认提交后,定向“专职网格员”“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网格管理岗临聘人员”等岗位由黄岩区委政法委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其他岗位由黄岩区民政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报考人员报名并确认提交后,到报名截止时间前,请及时关注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根据审核未通过意见,可在报名时间内如实准确地修正完善报名信息后再次报名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

    本次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计划4人及以上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东城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A岗、C岗,西城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A岗、C岗和新前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B岗如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则该岗位数核减或取消,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数分别补充到东城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B岗位、西城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B岗位、新前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A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将在指定发布平台(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网)上及时公布。

    因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请务必在2023年8月18日(上午8:30—12:00)联系黄岩区民政局基政科(0576-84121313)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2.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23日9时—8月26日12时。

    请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社区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安排在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上午举行,地点及笔试相关信息详见《准考证》。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9:00—11:00 《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综合基础知识》科目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四、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4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对取得社会工作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此项不累计加分。请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证书人员在报考信息中如实填写,并于8月21日-22日上午9:00-17:00携带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至黄岩区民政局基政科(曾铣路6号0321办公室)现场核查。

    确定面试对象时,笔试科目有违纪违规、缺考或零分者不得列入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黄岩区民政局会同黄岩区委政法委负责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指定的发布平台(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网)上相关通知信息。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本人签名的《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军队院校、党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的毕业生的学历认证参照《2023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有关学历认定的相关条款的口径执行)以及报考部分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但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毕业并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前的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的,可视同为国内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资格复审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上述各类情况以及资格复审前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黄岩区民政局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递补工作须在面试开始48小时前完成。资格复审结束后放弃面试的,不予递补。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指定的发布平台(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网)上相关通知信息。

    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确认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算成最后得分,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加分项)×50%+《结构化面试》×50%。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取得社会工作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排位在前(中级优于初级,若证书等级又相同的,则以取得时间早者优先),若以上均相同的,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在前。

    八、体检、考察

    体检由黄岩区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黄岩区民政局会同黄岩区委政法委、有关街道办事处联合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被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指定发布平台(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且岗位内不再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岗位内不再递补。

    十、建立后备补缺机制

    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录取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并按照全部录用人数1:1比例纳入后备人才库,招聘完成后出现人员流失、员额不满的情况,根据缺额情况与实际工作需求,在后备人员中依次递补。储备时间自确定为储备对象之日起至下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

    具体递补规则为:在启动递补工作后,按照递补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放弃递补,则递补资格取消,由排名后一位的接上,以此类推。递补人员录用前需经体检、考察合格,并在指定发布媒体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注意事项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23年8月14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8月14日以后出生(不含8月14日);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8月14日以后出生(不含8月14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指周年。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3.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23年8月14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截至2023年8月14日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岗位。

    4.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件、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8月14日。

    5.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须出具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市民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他证件(证明)一律不得当作身份证件。

    6.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8.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9.资格审查工作由黄岩区委政法委、黄岩区民政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10.本次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11.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相关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2.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黄岩区民政局基政科反映(电话:0576-84121313),以便研究处理。

    1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岩区民政局负责解释。联系科室和电话:黄岩区民政局基政科,0576-84121313。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

    1.2023年黄岩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岗位一览表.xls

    2.工作经历证明.doc


    台州市黄岩区民政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