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药品信息宣传和发展服务中心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 发布时间:2022-03-01    凌华教育
  •        浙江省药品信息宣传和发展服务中心(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中心)为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条件

    岗位

    招聘数

    专业及学历要求

    基本条件

    任职条件

    办公室文员


    1


    专业不限。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2月25日以后出生)。

    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公文写作格式,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各类计算机办公软件,熟悉办公室行政管理、公文收发处理等工作,熟悉文件档案管理等。

    培训管理

    1

    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各类计算机办公软件等,有药学专业背景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11日17:00前将报名表(注:样式见附件,贴电子照片)、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劳动或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等报名材料按上述顺序合并为一个文档,或制成一个压缩文件包,使用“招聘岗位+姓名”的文件名称发送邮件到报名邮箱(fwzx3292@163.com),逾期者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考试资格的确定。招聘单位经讨论研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时应聘者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劳动(或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加资格复审。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聘用

    聘用人员采用编外合同制管理,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三、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903292(朱老师、张老师)

    附件:招聘报名表

    浙江省药品信息宣传和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