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州湾新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3-15    凌华教育
  • 因工作需要,台州湾新区公安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4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要求

    (一)招录对象

    详见附件1《台州湾新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基本要求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3.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4.台州本地户籍,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5.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学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4.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5.曾被单位开除或辞退、解聘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遵循公平、竞争原则,采用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等方法确定招录对象,择优录取。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3月15日-3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台州湾新区公安分局125房间(台州湾新区滨八路1号)。

    3.报名时需携带的证明材料

    (1) 报考者自行下载《警务辅助人员招考报名表》,信息填写完整后正反打印一份;

    (2) 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 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

    (5) 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报告;

    (6) 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1张

    (7) 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咨询电话:0576-88865059

    (二)笔试

    所有岗位均需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写作等,笔试采用100分制,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名1:3比例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合格成绩为5分30秒,成绩不计入总分。

    在体能测试期间,如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体能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直接进入面试,如果招聘岗位有空缺,符合入围要求的比例外考生,愿意服从分配的可以提出申请,审批同意后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计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总成绩排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具体要求按相关政策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要素,综合排名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台州湾新区公安分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聘用;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其他

    1.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人员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政审或出现不合格情况,所空缺名额,根据相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相关岗位如未招足计划数,而有相同资格条件的对象因故未被其他岗位录用的,可进行岗位调剂。

    2.为提高招录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在下次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发布前,若有空缺岗位,可从本次报考人员中按照各个岗位名次高低依次递补,按招录程序、规定要求办理招录手续。

    三、薪酬待遇

    试用期实行岗位绩效和分类分级管理的薪酬制度,发放80%的工资待遇,同时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正式聘用后人均年收入约9万元(含五险一金)。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考相关项目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州湾新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台州湾新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台州湾新区公安分局

    2024年3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