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4-01    凌华教育
  • 根据《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江法院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等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等。

    二、招录人数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9

    三、招录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大专学历要求为法律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不限;

    3. 具有台州户籍;

    4. 年满18周岁(大专学历不得超过28周岁,本科学历不得超过32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得超过35周岁);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中文录入一般要求达到70/分钟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出结论的;

    4. 配偶、父母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

    5. 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44112:00—41217:00。

    2.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扫描指定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初审依据,填写资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 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42日至413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完善资料后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时间截止202441317:00。

    4. 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4179:0042013:30。

    (二)考试及面试

    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考试成绩总成绩40%面试成绩总成绩60%

    1. 考试

    1考试分为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占50%,专业技能测试占50%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法律和综合知识,专业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形式为看打和听打。专业技能测试的听打、看打成绩各占50%

    2考试时间为420日,13:30—15:00专业基础知识笔试;15:30开始专业技能测试,每场30分钟。考试地点为台州市人事考试院(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39)三楼。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及准考证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试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2. 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有关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试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台州法院网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确定招录的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台州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参考人员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确定。

    五、其他事项

    1. 年龄计算至202441日,户籍以20244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3的,根据相关要求相应核减招录计划。

    3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5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88553003。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6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

    台州法院网(http://www.tzfyw.gov.cn/法院动态);

    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n/最新资讯)。

    7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台州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督察室,举报电话:0576-885561700576-88553113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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